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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新生的权利质押浅析基础建设收益权质押

         

摘要

随着经济活动的多元化,权利质押也应运而生.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权利质押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并对权利质押的种类进行了列举.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首次明确了公路、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及其他适于质押的不动产收益权可以设定权利质押.但实践中出现了不少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的收益权质押类型,如城市土地出让收益权等基础建设收益权质押.本文旨在依据现有法律法规,结合实践,对新生的基础建设(含国家重点工程)收益权权利质押进行分析和探讨.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律师》 |2004年第10期|61-62|共2页
  • 作者

    李煦燕;

  • 作者单位

    河南新发展律师事务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法律;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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