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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的实践 求实的选择──宁夏律师协会换届侧记

         

摘要

中国西部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域小,经济不发达,这里的律师人数少,收入也不多。但在这样的环境下,宁夏律师管理却有一种求实、创新、超前的意识。今年7月23日,宁夏律师协会召开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选出新一届的会长庞明元;副会长辛尚毅、张建民;常务理事11人,理事33人,常务理事会聘任司法厅律管处处长王爱民为本届律师协会秘书长。开会当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马锡广到会发表讲话,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副秘书长袁江到会祝贺并讲话。大会完成各项程序以后闭幕,新一届的常务理事会开始工作。新一届的律协会长庞明元现任宁夏司法厅厅长,这和上届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有很大不同。1997年,宁夏律师第四届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全部由执业律师组成的理事会,执业律师于咏梅担任会长,秘书长由当时司法厅律管处长辛尚毅担任。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当时除全国律协之外,只有北京和银川两地,而宁夏经济发展水平,律师业发展水平与北京的差距是不言而喻的。在迈出这一步之前,人们有顾虑是自然的。比如: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会不会削弱司法行政对律师的管理权?理事会全部由执业律师组成、会长、副会长全部由执业律师担任,他们既要挣钱维持生存,又要发展,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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