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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业务广告宣传宜限不宜禁

         

摘要

所谓广告,就是指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商品、劳务和企业信息等的一种宣传方式。一般指商业广告。广义来说,凡是向公众传播社会人事动态、文化娱乐、宣传观念的都属于广告范畴。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因此而收取一定报酬,这可以看作是一种商业行为。随着律师业的发展,执业律师队伍的扩大,在执业律师中间必然出现业务上的竞争。竞争的手段不外乎二种,一是提高服务的质量以吸引更多的客户;二是借助广告宣传使公众了解自己,以争取更多的“潜在客户”。从这个意义上说,广告宣传在律师行业竞争中的作用和它在其他商业竞争中一样,都是创造、提高“市场份额”的一个重要手段。我们认为,那种禁止律师做业务广告的做法是不可取的,甚至把律师做广告说成是“不正当竞争”的观念也是错误的,它会阻碍律师业的发展,但律师职业又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律师的业务广告宣传受到较其他广告更为严格的限制,不然就会产生诸多弊端,并最终影响到律师职业的公正性和纯洁性。律师业务广告宣传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一个值得研究和重视的问题。本文试就该问题作一些探讨,以期与同行一起切磋。—、律师开展业务广告宣传的必要性认识首先,律师开展业务广告宣传是律师职业社会化的必然结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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