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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与刑事合规问题

         

摘要

<正>一、《反海外腐败法》的主要内容1977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简称FCPA)。该法经过1988年、1994年和1998年三次修订,是目前美国控制美国企业海外商业贿赂行为的重要法律。触犯这部法律的自然人和公司企业,既有可能构成犯罪,也有可能被追究民事责任。负责执行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律师》 |2019年第2期|78-80|共3页
  • 作者

    陈瑞华;

  •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D971.2;DD914;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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