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新特点

         

摘要

@@ 1《条例》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内涵和加大了医务人员的责任rn它将医疗事故明确定义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明确了医疗事故的过错原则,并根据对患者人身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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