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窗

         

摘要

认真保护好军事设施浙江江山市委认真组织民兵和群众学习《军事设施保护法》,并制定了5项规定:一是为了保护营区安全,在部队周围空出2米,不准在这2米之内建房、种菜等:二是不得在军事设施、营区附近放炮采石取土等;三是不得随意出入营房和在营房门口摆摊设店;四是在军事设施首要目标处设立保护标志;五是加强国防教育。(吴渭明、黄曹)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