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监狱学刊》 >对罪犯的道德教育应以人为本——兼就罪犯拜金主义问题与孙咏梅同志商榷

对罪犯的道德教育应以人为本——兼就罪犯拜金主义问题与孙咏梅同志商榷

         

摘要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不能把人们对利益的追求简单地斥之为“拜金主义”,“拜金主义”也不是万恶之源。要科学地认识人们对金钱、财富、利益的追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历史作用。对罪犯的道德教育要以人为本,贴近生活,就必须重视罪犯的利益问题,同时应紧紧围绕如何“做人”这个中心话题,从“底线道德”和“小德”抓起。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