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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之重构

         

摘要

cqvip:我国土地相关立法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历经波折,现如今,根据《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建立起了二元区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对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对于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不可抵押。近些年来,我国农村的经济社会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现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进行反思并力图重构极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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