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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的非公证继承登记

         

摘要

广义上,继承是指对死者生前权利义务的承受,既包括财产继承也包括身份继承;狭义上,继承是指财产继承即对死者生前财产的权利义务的承受。《民法典》继承编中对狭义上因继承所产生的民事法律上财产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民法典》第209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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