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不动产》 >在建建筑物抵押期间,能否办理首次登记

在建建筑物抵押期间,能否办理首次登记

         

摘要

不动产首次登记并非处分登记,且对抵押没有任何坏处,抵押物没有被转移,更不会对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登记机构无须擅自增加审查要点,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在建建筑物应及时予以登记有一则案例:某公司分别申请A、B建筑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核实,A建筑物所附着的宗地还存在抵押权登记。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