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社会保障》 >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否计入个人账户

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否计入个人账户

         

摘要

<正>主持人: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上述规定中的一次性缴费,是否应当将相应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如果计入,是否按2006年之前11%、2006年之后8%的个人账户比例计入?四川读者李先生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社会保障》 |2018年第12期|65-65|共1页
  • 作者

    向春华;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F842.67;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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