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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吨小标”该治理 别让车主“背黑锅”

         

摘要

两页白纸上,按满了鲜红的指印。河南省183名货车的车主,联名向媒体投诉。他们质疑:行驶证核载吨位为21吨的车,养路费征稽部门为何要按30吨征收养路费?而既然交了30吨的养路费拉30吨货,公安交警又为什么要按超载处罚?他们既不是"大吨小标"货车的生产者,也不是销售者,为什么要替"大吨小标""背黑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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