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重庆国土资源》 >妥善解决拆迁主体资格问题 有效推进“净地”出让工作

妥善解决拆迁主体资格问题 有效推进“净地”出让工作

         

摘要

2007年9月,国土资源部发布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36号明电《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禁止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同时要求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2008年7月,央行、银监会发出《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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