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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声无哀乐论》看嵇康审美主义的音乐价值观

         

摘要

《声无哀乐论》认为音乐与个人情感无关,这种观念颠覆了礼乐文化认为音乐可以影响人心、传播政治教化的观念.而在否定音乐的实用功能之后,嵇康对音乐的价值评判转向了对韵律节奏与美感形式的关注.这种重视审美形式的价值观解除了礼乐文化附加于音乐之上的功利化判断,使得古代乐论的研究重点回归到音乐本身.而这种审美主义的思考模式与六朝文化中重视审美属性的观念形成呼应,是六朝审美自觉的一种表现,亦是古代美学观念的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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