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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毛泽东的群己观

     

摘要

群己关系即“群己之辨”是历史哲学的一对重要范畴,是中国传统哲学关注的重点问题,它探讨的是群体、群众、集体和个体、个人、自我的相互关系问题。正统儒学强调个人对群体和社会的责任,主张个体与群体和社会和谐相处:当群己利益对立时,要求个体服从群体、牺牲自我,在群己关系上体现出了“无我论”的传统。佛学、道家学派在群己关系方面基本上主张“无我”论。青年时代的毛泽东在未接触西方近代资产阶级伦理思潮以前,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在群己观上赞成“无我”论;在湖南第一师范求学期问,毛泽东受其老师杨昌济的影响,研读了大量的西方伦理学著作,接受了布拉德雷、包尔生等人自我实现论的伦理思想,在群己观上主张“贵我”论和“精神个人主义”,强调自我价值及其实现。“五四”新文化运动后,毛泽东又转而信奉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学说,在群己观上强调个人服从集体,主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本文要探讨的是:毛泽东转变为马克思主义者后,其群己观的内容、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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