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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师提督黄翼升与长江水师建设之功与过

     

摘要

黄翼升于同治三年四月被朝廷任命为首任长江水师提督,同治十一年因病'主动'辞职。光绪十八年再任长江水师提督,先后任职长江水师提督的时间近12年。他按照定例,每年一次巡阅长江水师,新订'营规八条',完善了长江水师营规。通过教育、训诫、参革等多种形式,整饬长江水师,以此来维护长江中下游干流及其相近水域的治安秩序。当面临外患威胁时,黄翼升还受命协助海防事务。当然,长江水师在同治末年弊端丛生,作为长江水师提督,他负有主要责任。但从总体来看,黄翼升是功大于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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