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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及台湾地区抽象法律解释权配置比较研究

         

摘要

<正>抽象法律解释权的配置是各个法域都需要处理的问题。中国大陆地区将抽象法律解释权配置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台湾地区则将其配置给"司法院"大法官。两者安排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国家通常的制度安排均不相同,但都是因袭历史因素、因应现实需求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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