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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经纪中的佣金提成

         

摘要

经纪书画是为了赚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但两宋经纪书画的佣金因为史料匮乏,无法知道具体多少。明成化以后,书画中介的佣金标准大约是成交额的10%。这一比例因为至今没有见到明确的文献记载,属于推断,但此推断应该说没有多大问题,如詹景凤《詹东图玄览编》载:徽州墨工罗龙文曾委托黄姬水和许初评估文徵明家藏怀素《自叙帖》的价值,打算买下进献严嵩,二人估价一千两,文徽明获银干两后,“分百金为二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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