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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对企业税负影响分析

         

摘要

<正>业务招待费是企业对成本费用进行税务筹划的重要项目之一。为了合理控制业务招待费税前列支数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此规定了限制性开支标准。修订前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下部分准予以0.5%比率在税前扣除;而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按0.3%的比率在税前扣除。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则按不同的比率计算可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数额,即在不超过业务收入0.5%的范围内,一律按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的60%扣除。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对业务招待费较高的企业产生什么影响呢?笔者试作如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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