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增设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说明——2019年2月13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增设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说明——2019年2月13日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

         

摘要

2018年2月28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这是根据党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社会建设”命名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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