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企业合规论丛》 >大数据垄断问题研究——以互联网企业为视角

大数据垄断问题研究——以互联网企业为视角

         

摘要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作为一种资源,在互联网企业竞争中具有战略性作用。其双边市场的特性及平台化运营,使得数据创造出巨大的转化性利益。互联网企业为了保持优势地位,利用数据竞争优势,实施数据垄断行为,造成了侵犯消费者权益、扭曲竞争、妨碍大数据发挥交互效应,阻碍行业的进步等不利后果。然而由于互联网企业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的特殊性,区别于传统行业,导致现有反垄断法对于其垄断行为违法性认定困难。本文从数据算法垄断协议、滥用数据市场支配地位、数据驱动型经营者集中三种垄断行为出发,分析互联网企业是如何实施这些行为的,同时兼评司法案例,探讨反垄断法对于规制互联网企业的数据垄断行为的困境,在我国现有反垄断法框架内,提出大数据时代下,通过调整标准和计量方法,引入数据价值评估,解决互联网企业垄断行为的认定问题。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