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纠正违规拆迁 确保社会稳定

纠正违规拆迁 确保社会稳定

         

摘要

2003年,西部省份某县的基层行政法庭受理了一起居民集体上诉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民告官案件。该案系原告**居民因不服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发生纠纷,诉被告县房地产管理局、拆迁人**公司、评估人某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该案的原告拥有私有房屋1问.建筑面积14平方米,并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2001年5月8日,经当地城建主管部门批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