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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债权 维护资产安全-徐州市华翔公司破产案的启示

         

摘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摆脱各种困扰,使出了授意所属企业及所辖法院运用破产手段以解除沉重债务负担的怪招,让破产企业另起炉灶组建新企业,以化解职工就业矛盾,出现了由“闻破色变”转而“破产成风”的怪现象,而作为主要债权人的国有商业银行,无不小心防范着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努力保持金融的稳定,然而在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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