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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环境法治的实践转向

         

摘要

在社会转型中,我国环境法就必须在实践方式上实现自觉地更新与转换。中国环境法治应该在以下方面实现创新:借助利益引导机制调整人的生态行为;通过利益补偿机制来实现环境治理;通过自然物权利保护机制实现"生物圈的团结";通过克制有害于生态的需求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重视乡土文明的功用,减少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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