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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票据法上外观主义的特殊表现

         

摘要

外观主义在民法中有其一般表现,即善意受让,表见制度;心中保留制度;取得时效制度。作为民法特别法存在的票据法虽然同样遵循着权利外观主义的宗旨,但是其已经根据自身独有的特点进行了重大改进,远不同于一般民法中权利外观主义的表现,具体表现为:不同价值取向的善意取得制度的建立、心中保留制度的严格适用和取得时效制度的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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