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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行政主体的重新界定

         

摘要

<正> 一、国外行政主体理论的有关规定 行政主体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其意义在于明确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权力的承担者。HarmutMaurer认为:行政主体概念的关键在于权利能力(即法律能力)。要使行政接受法律的调整和约束,不仅需要为行政设定权利义务,而且需要进一步

著录项

  • 来源
    《当代法学》 |2003年第3期|11-13|共3页
  • 作者

    王晓丹;

  • 作者单位

    南京大学法学院 硕士研究生210093;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行政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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