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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的使用和管理

         

摘要

<正> 一、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的法律界定以及法律后果 根据新《商标法》第六章商标使用的管理中第44条、45条的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四种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这主要是指:如果商标注册人将注册商标中的文字、图形、符号、颜色、线条或其组合任意改变后,仍作为注册

著录项

  • 来源
    《当代法学》 |2003年第5期|117-119|共3页
  • 作者

    邹杰华;

  • 作者单位

    长春大学人文学院政法系 副教授 13000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商标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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