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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的“慎刑”思想及其现代价值

         

摘要

<正>中国古代社会,从夏朝到清朝,历代统治者颁布了残酷的刑罚,滥施重刑、酷刑,充分体现了法律实践中的重刑主义性质①。先秦法家的重刑主义思想乃是自然经济和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必然产物。历代统治者也强调礼法并用,把儒家伦理纲常作为制定法律的根本指导思想,尤其是儒家思想中的“慎刑”主张,它不仅有谨慎判刑的意思,也有减省刑罚的意思。蕴涵轻刑化的价值取向。儒家的“明德慎罚”、“哀予今折狱”。“省刑恤杀”的主张,无不暗含着轻刑的倾向,体现了刑罚谦抑的精神,对现代法制具有重要价值。

著录项

  • 来源
    《当代法学》 |2002年第4期|151-154|共4页
  • 作者

    韩春光;

  • 作者单位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 15008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中国法制史;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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