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当代法学》 >我国行政申诉制度浅探

我国行政申诉制度浅探

         

摘要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确有错误,应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由于行政案件的处理,首先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当事人对于案件的申诉是人民法院纠正错误的重要方式。所以,行政申诉制度对于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的权威,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著录项

  • 来源
    《当代法学》 |1993年第2期|55-57|共3页
  • 作者

    陈静波; 张东跃;

  • 作者单位

    吉林省行政学院;

    吉林省行政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