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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经济审判工作中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

         

摘要

<正> 经济审判工作从狭义上讲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活动的总称。它包括立案、收集证据、开庭审理、执行判决等一系列司法活动。我国各级法院经济审判庭自建立以来,依法审理了大量的经济纠纷案件。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障国家计划的实现,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保障改革、开放方针地贯彻执行,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经济审判的诉讼主体往往处于不同地域,而且一方又与受案法院客观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地联系。因此,个别法院的个别办案人员在

著录项

  • 来源
    《当代法学》 |1990年第2期|62-64|共3页
  • 作者

    众言;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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