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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破产企业合同的履行

         

摘要

<正>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6条规定:“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作为破产债权”。在未来破产实践中,这一规定必然成为清算组管

著录项

  • 来源
    《当代法学》 |1988年第2期|30-31|共2页
  • 作者

    林晓;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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