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摘要

第64号《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已经2013年7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杨栋梁2013年9月18日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