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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东盟国家双边投资保护制度分析

     

摘要

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柬埔寨首都金边正式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合作与交流的基本框架。这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简称为CAFTA)进程的正式启动,在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史上树立了一个新的里程碑,中国与东盟的经济合作进入了全面发展的历史新阶段。尤其是2004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启动以降低关税为核心的早期收获计划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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