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崇左市人民政府公报》 >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告

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告

         

摘要

<正>崇政发〔2023〕1号为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经研究,确定驮卢商会楼、崇左县汽车站旧址、崇左县委办公及住所旧址、崇左大桥(崇左一桥)、长征渡槽、崇左县糖厂旧址烟囱、狮环村史馆、红旗渠、太平大桥(崇左二桥)等9处历史建筑为崇左市第二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管理和宣传,研究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市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工作。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