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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雨泽奏报制度

         

摘要

清代的雨泽奏报开始于康熙初年,康熙后期基本形成,但作为一项常规事宜则正式确立于乾隆年间。雨泽奏报存在经常奏报和不规则奏报两种形式,经常奏报要经过州县到行省层层上报的一套程序。州县等地方上的奏报有旬报和月报之分,且旬报、月报都有不同的格式,基本上都要逐日书写每天的天气情况,如遇雨雪则详写起止时辰和入土分寸;而督抚上报中央则是按月奏报,以奏折、清单、夹片三种形式并举,没有固定的格式要求,或繁或简,对通省雨雪情况进行说明。不规则奏报则没有固定的奏报人员、程序、时间和格式。对于清代雨泽奏报制度的研究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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