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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放射诊疗监督的回顾与展望

         

摘要

放射源安全监管部门于2003年重新划分职责分工,环保部门替代卫生部门成为核安全主管部门。2006年《放射诊疗管理规定》颁布实施,由于融入了大量医疗执业监督的内容,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演变成放射诊疗监督。16年来,放射、职业卫生监督以及医疗执业监督并未顺利融合,放射诊疗监督存在许多法律问题;环保、计量等相关部门对放射源、射线装置的监管内容也不断变化,导致围绕放射诊疗相关的监管要求过于复杂,加重了医疗机构负担。本文回顾了放射诊疗监管的历史沿革、法律体系变迁,分析了目前各相关监管部门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提出了改进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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