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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档案法》中的“软法性条款”:理论拓补与规范识别

         

摘要

《档案法》的全面修订,为“软法性条款”的研究提供了方向指引。藉由对软法理论流变的考察,归纳出“《档案法》是否为软法”的争议焦点,来对“软法性条款”的概念加以阐明。以范式理论为分析工具,“软法性条款”出场的理论动因表现为:从“部门法分立”到“领域法分野”;从“档案管理”到“档案治理”。在此基础之上,运用文本分析法,并结合规范条文的逻辑结构与规范目的,以对新《档案法》中的“软法性条款”进行规范识别。“软法性条款”的逻辑结构具有不完整性,具体分为名义软法性条款与实质软法性条款,前者包括陈述性条款、宣示性条款、赋权性条款,而后者是指倡导性条款。基于此,通过对“软法性条款”的规范阐释,可以促进新《档案法》的贯彻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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