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辐射卫生》 >崇明县空气中氡浓度水平调查与评价

崇明县空气中氡浓度水平调查与评价

         

摘要

目的了解崇明县室内外氡浓度水平并估算其所致公众的受照剂量。方法根据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崇明县乡镇人口比例、房屋建筑类型、建筑年代和主体建筑材料等对测量样本进行分类选择。使用美国Durridge公司制造RAD7型电子氡气检测仪对室内外氡进行测量,数据采用SPSS 17.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本次调查的室内222Rn浓度范围为5.75~195.29 Bq/m3,平均浓度为(25.76±2.07)Bq/m3。约有73.89%的房屋内氡浓度低于40 Bq/m3。室外222Rn浓度的范围为5.70~19.32 Bq/m3,平均浓度为(9.92±1.43)Bq/m3。结论本次调查的崇明县室内氡浓度均未超过国家推荐的控制限值。崇明县居民吸入氡所致人年均有效剂量为0.74 m Sv。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