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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与现代的互嵌:龙泉司法档案民事状词叙述模式的演变(1908—1934)

         

摘要

龙泉司法档案民事状词的演变展现出现代化形态的多样性。民国时期,传统细故审理模式逐渐被西方(现代)民事诉讼规则所取代,但状词的叙述中显示"无异"等传统诉讼观念仍大量保留。1930年以后,现代民事诉讼原则在龙泉司法民事状词中确立,但标准的现代民事状词并不多见,民众自撰状词仍大量保留传统状词叙述模式,表现为传统与现代的拼接。1934年律师练公白所撰一件状词将标准现代民事状词嵌入了传统"无异"状词叙述模式,显示出传统与现代的互嵌性。1914年李镜蓉的层套式状词则是对传统与现代层叠体制的"狡诈"利用。既有的现代性理论预设了现代与传统的对立,往往又无法解释现实中现代化形态的复杂性,传统与现代互嵌的理论构想,为重建现代化图景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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