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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論春秋時期的邦交文書

         

摘要

<正>春秋諸侯國之間以及周王室與諸侯國之間的交往文書,可以稱為邦交文書,與後世的外交文書相類。不同之處在於春秋時期的各諸侯國還不是真正的獨立主權國家,名義上的東周國家共同體仍在發揮作用,所以,東周國家内部的文書交往用“邦交文書”稱之比較合適。春秋時期的邦交文書可分為兩類,一是國書,一是非正式邦交文書。國書是指以諸侯國國家名義發出的正式邦交文書1,當然,由於“國君一體” (《春秋公羊傳·莊公四年》),國君代表國家,以國家名義和以國君名義便基本没有分别。其他邦交文書則多以卿大夫名義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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