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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伊斯蘭教界爱国公約

         

摘要

<正>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領导,跟着中国共产党走; 二、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不利于社会主义的言行不說不作,向不利于社会主义的言行进行斗爭; 三、坚决加强民族团結和鞏固祖国的統一,經常批判地方民族主义和大伊斯兰主义; 四、爱国守法,严格遵守政府的法令,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 五、积极参加劳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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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穆斯林》 |1958年第4期||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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