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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诒徵的“社会”发现

         

摘要

1926年,曾在南高—东南大学任教近十年的著名史学家柳诒徵,在其参与创办的《学衡》杂志发表《述社》一文。文章开门见山地说:“社会”一名,日人取《宋史·程颢传》语,以释英之society也。《宋史·程颢传》:“乡民为社会,为立科条。旌别善恶,使有劝有耻。”近人沿用,若吾故名。求之史策,“社”之一字,已含有团体组织之意。“社”“会”骈称,于文为便。尝析其性。盖吾国人,自家族组织、国家组织之外,别有一种团体之组织,其始由于宗教,继则相于娱乐,又进而为学术、文艺、政治之集合,邃古迄今,相沿不改。研究吾国民族团体之生活者,不可忽此一事也(柳诒徵:《述社》,《学衡》第54期,1926年6月,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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