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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的管制改革研究——以产权管制理论为分析视角

         

摘要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能够加速土地、人口等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动,从而有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驱动力。在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中国农村宅基地经济价值显化引发了保障与财产的属性之争,这也成为理解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徘徊不前的重要维度。两权分离下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受到国家的严格管制,所有权不能买卖,使用权不得流转,农村宅基地制度实践中困难重重:主体虚置、审批空转、管理缺位、成员资格权混乱、宅基地大量闲置、违法用地现象普遍等。宅基地“三权分置”理论将宅基地产权细化为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了具有内在张力的制度空间。从产权管制的理论视角看,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需要通过加强宅基地所有权和资格权的国家管制,以落实集体所有权和保障农户资格权;适当放松闲置宅基地使用权的国家管制,通过宅基地整治和再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率;加快放松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国家管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真正激活农民“沉睡”的资本,并破解宅基地违法用地和小产权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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