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社会科学战线》 >嘉庆二十年平陆地震后的朝廷与地方官——以《明清宫藏地震档案》为中心

嘉庆二十年平陆地震后的朝廷与地方官——以《明清宫藏地震档案》为中心

         

摘要

嘉庆二十年(1815),山西南部的平陆县发生强烈地震,晋、秦、豫三省交界区域同时被灾,城垣屋舍倒塌,人口大量伤亡。官方很快做出应对,救死扶伤,安抚灾民。朝廷认为此次地震与该地天理教徒未被铲除有关,下令地方官员借赈灾之机缉拿叛匪。省府大员不敢懈怠,但"缉匪"收效甚微。作为"父母官"的州县官员不堪灾情之悲惨和来自上级的重压,甚至选择自缢了结。在清代一个成熟的赈灾体系的实践中,展示了一幅不同的权力运行画面。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