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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对乡镇企业采取税收优惠政策一、兴办乡镇企业、城乡联办企业、城市工矿扩散联营企业和国家农场办集体企业(不包括烟、酒、焚化品),免征产品税、营业税1年,免征工商所得税2至3年。二、到老、少、边贫困地区兴办的开发性乡镇企业,可在5年内免征所得税。三、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按利润的适当比例,可在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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