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南海法学》 >追续权入法的反思及建议——兼评《著作权法(草案送审稿)》第14条

追续权入法的反思及建议——兼评《著作权法(草案送审稿)》第14条

         

摘要

我国《著作权法(草案送审稿)》第14条拟创设追续权制度,但并未规定具体的义务主体及保护办法.我国是否有必要在此时引入追续权制度,必须通过详细的正当性及可行性检验.虽然追续权制度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基础,但目前我国不具备适宜的艺术品交易市场、缺乏切实可行的配套实施措施,并且追续权制度本身成本收益比较低,追续权制度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大.追续权入法不应仓促进行,而应待市场更成熟后,在制定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基础上徐徐图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