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信用》 >“法官,我们愿意主动履行”

“法官,我们愿意主动履行”

         

摘要

"我们愿意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请求屏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得知法院出台了信用修复激励机制,被执行人福建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主动找到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申请信用修复。根据法院判决,福建某商贸有限公司应支付诏安某建材有限公司购买水泥的货款105万余元。案件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虽口头表示愿意配合但迟迟未履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