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从认识论程序主义到治理型民主

从认识论程序主义到治理型民主

         

摘要

戴维·埃斯特兰的"认识论程序主义"从哲学层面驳斥了真理和民主不相容的立场,指出了实质公正是民主政治合法性的必要条件,并提出了"来自程序的正确性"概念以及相关实践标准,确立了正确性是民主的合法性的"弱"且"必须"的条件."认识论程序主义"是"认知公正"的一种形式,是程序公正和实质公正之间的平衡."治理型民主"意味着调和实质公正与程序公正."认识论程序主义"可运用于治理型民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