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缺失与完善:大学章程中内部监察权问题刍议

缺失与完善:大学章程中内部监察权问题刍议

         

摘要

高校内部治理的依据是大学章程.大学章程是大学内部治理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配的制度设计.从应然性上看,内部监察是高校办学过程中政令畅通的基本保证、廉政建设的基本抓手和治理效能水平提升的监控器,大学章程的基本架构里需要有检察权的存在,但现已通过实施的大学章程来看,普遍存在内部监察权设计缺失的问题,造成章程中的监督体系不完善,严重影响内部监察作用的发挥.设计缺失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需要提高对高校内部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准确把握高校内部监察的法律依据,完善大学章程中的内部监察职权设计,保障内部监察的职权行使,以促进高校内部治理制度建设.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