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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物保护单位及建设控制地带划定中的思考——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建控地带划定中的体会

     

摘要

关于文物保护单位关于文物建筑及文物保护单位 文物即文化遗产,对它的保护和利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前所未有的冲击。目前,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越来越健全,各种保护条例及文物保护规定越来越完善。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问题正在逐步清晰。1982年颁布并经200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保护文物即文化遗产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把文物(文化遗产)分为五类,包括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及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各历史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及工艺美术品、重要的历史文献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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